界面新闻记者 | 戴晶晶
“531”大限正式来临,中国新能源迎来全面入市新时代 。
2月9日 ,国家发改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提出,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,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。
由于新能源具有固定投资成本占比大 、变动成本占比小的特点 ,随着技术进步、造价持续降低,新老项目经营成本差异较大,新能源项目划断“分治 ”一直是业内讨论的重点。
136号文在明确新能源全面入市的同时,提出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存量和增量项目 ,即业内简称的“531”全面入市节点 。
其中,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,通过开展差价结算 ,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,其机制电价按现行费用 政策执行,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。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 ,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。
这意味着,存量项目的收益将维持相对稳定,而新增项目在入市后不享受固定电价的“保护伞” ,面临收益下滑的风险,不少企业选取 在节点来临前抢先并网。
今年4月,华能新能源公司董事长、党委书记赵建勇就在《中国华能》刊发文章指出 ,华能新能源要加快基建进度,争取更多项目在6月前实现全容量投产,以纳入存量范围 。
据安徽广播电视台报道,国家能源集团安徽铜陵电厂为了尽快投产一批光伏项目 ,于4月8日成立“决胜530 ”党员突击队,4月中旬,施工进入高潮阶段 ,光伏区和送出线路工程同步展开,比较多 时约有700名工人同时在现场作业,终于在5月28日成功并网。
此外 ,分布式光伏的电价政策面临更大的变化。除了“531”入市节点,其在5月1日前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仍可全额上网,获取较高的补贴电价 ,因此抢装需求更为强烈 。
据《南方电网报》消息,今年以来,广东新能源发展迅猛 ,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快速增长,4月分布式装机创下单月增加446万千瓦的历史纪录,累计分布式光伏装机达3540万千瓦,同比增长94%。
5月22日 ,国家能源局发布的1-4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,截至4月底,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9.9亿千瓦 ,同比增长47.7%;风电装机容量5.4亿千瓦,同比增长18.2%。
据界面新闻计算,1-4月 ,中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0493万千瓦,同比增加74.56%;1-2月 、3月和4月新增光伏装机分别为3947万千瓦、2024万千瓦和4522万千瓦 。4月单月的新增装机,较去年同期提高了214.68%。
风电未出现光伏项目类似的抢装潮 ,但1-4月新增装机量也达到了1996万千瓦,同比增加18.53%。
抢装收官,所有的存量项目已落定 ,近来 业内更加关注的是各地的136号文细则出台情况,这决定了增量项目的收益预期 。
136号文提出在市场外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费用 结算机制,要求各地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。
在省级规则出台前,由于机制电价、机制电量规模和执行期限等标准的缺失 ,各地新能源项目投资预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。近来 ,仅有山东省、广东省和蒙东电网出台了相关配套规则 。
“从近来 出台的山东 、广东等省份方案(征求意见稿)看,存量项目给了较为明确的边界 ,机制电量规模参照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剩余小时数执行,电价基本是参照当地煤电基准电价,能够较好起到保障收益的效果。”
在5月20日,自然资源保护协会(NRDC)和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联合主办的“电力低碳保供研讨会 ”上,NRDC高级主管黄辉指出 ,对增量项目而言,尽管电量规模和电价水平逐步退坡并有较大不确定性,但机制电价上设置了上下限 ,下限基本按照先进电站当期造价折算度电成本,上限则是不低于上年度机制电量竞价结果,一旦进入机制电价后,会有12年左右的稳定执行期 ,也能够起到稳定合理收益预期的作用。
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,费用 如何合理体现是新能源入市后的焦点问题。这不仅关乎新能源能否持续大规模增长,还涉及成本增加后由谁来承担的难题 。在理想市场环境下 ,如果绿证、绿电、碳交易市场完善,新能源既可以参与电力市场竞争,又能从绿电 、绿证、碳交易中获取绿色补偿 ,这一模式在理论上是可行的。
但136号文提出,纳入可持续发展费用 结算机制的电量(下称机制电量),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。这意味着纳入机制电量的新能源发电量 ,环境价值部分的收益将被替换 。
不少业内人士寄希望于地方细则能够将机制电价内将电能量费用 和绿证费用 区分,新能源发电量仍能享受绿证收益。
但在广东和山东的细则中,机制电量部分均不得卖绿证 ,也未说明是核发可交易绿证还是不可交易绿证。
林伯强指出,现实情况与理想状态存在差距 。近来 ,新能源全部入市仍面临诸多困难,反映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不足的现状。比如 ,部分地区的接入困难,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能源供电不稳定、成本高的问题。绿证 、绿电、碳交易市场也有待进一步推动和完善 。
“随着政策的逐步推进 ,需要进一步考虑‘新能源费用 自我蚕食’、费用 信号不完整和分布式新能源入市机制等问题。”
中国电科院电力自动化所电力市场室副主任郑亚强调,对此,应该建立分阶段 、逐步放开的市场外政策配套体系 ,针对各市场主体的能力开发相应的品种,建立体现容量支撑价值的电力容量市场机制,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高频次、标准化的中长期连续滚动交易机制 ,推动各类型主体全面参与现货市场竞争。